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樊城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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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   
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   
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   
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   
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   
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   
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   
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   
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   
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 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

襄阳市樊城区位于湖北省西北部,汉水中游,地理坐标东经111°45′—113°47′,北纬31°13′—32°35′,东面和北面与襄州区接壤,南面以汉江为界与襄城区接壤,西面与谷城县、老河口市接壤。樊城区是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的中心城区,是襄阳市的经济、交通、信息、物流中心,素有“南船北马,七省通衢”之美誉。樊城区基本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,冬寒夏暑,四季分明。全区下辖8个街道、2个镇,面积566平方公里,2016年总人口约91万,占襄阳市区人口的70%。2018年10月,樊城区入选2018年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区。樊城区位于湖北省西北部,居汉江中游北岸,地跨东经111°45′—113°47′,北纬31°13′—32°35′, 是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襄樊市的中心城区。东与襄州区城关镇、西与老河口市仙人渡镇、北与襄州区伙牌镇接壤,南与襄城区隔江相望,东西长约40公里,南北宽约20公里,全区面积566平方公里,区人民政府驻长虹路23号,距襄阳市政府约3.5公里,距湖北省政府驻地武昌348公里。